时间:2021-04-30 16:06:26来源: 新浪财经
4月30日消息,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中国银保监会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因贷款风险五级分类不真实,被处罚款4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于2011年10月1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孙玉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即期结售汇业务;外汇结算;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业务;POS收单和线上收单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基金销售等。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