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6 16:06:39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西路支行存在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河南银保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西路支行罚款50万元。
相关规定: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