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9 19:31:33来源:南方财富网
4月19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新落户人员,自最近一次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据悉,2月9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根据政策内容,后续四区的新落户人员在南京市区是没有购房资格的,只能在落户所在地购房。这样既保障了落户人员的购房权益,也打击了一些借落户到南京市区炒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