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8 11:02:21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亲生子”自立门户后为何不受“偏爱”?渠道费用、规模,理财子公司还给不了母行
都说理财子公司“背靠”母行吃饭,言下之意是理财子公司和母行天然是一家,前者为后者提供源源不断的理财产品供客户挑选,后者为前者提供海量客户,以及APP、网上银行的“广告位”,本应该是“母子情深”的大好局面。
但事实也不完全如此。
深入思考来看,如果仅仅依赖母行渠道就可以“吃饱”,理财子公司还有什么动力去拓荒同业渠道,甚至在监管未有定论之时积极部署互联网渠道?如果母行渠道部门对理财子公司照顾得“无微不至”,为何有些银行的APP理财页面推荐排在前列的却是别家银行的理财产品,或者一些基金公司的产品?
比如说,在零售大行招商银行(51.010, -1.19, -2.28%)的APP理财页面,现金类产品中排在推荐第一位的并非招银理财产品,而是代销的建信理财“建信宝”产品;混合类及其他产品一项,排在推荐第一位的是代销的“交银理财博享鑫荣三年封闭期5号”,也不是招银理财相关产品。 其实,银行渠道部门和理财子公司的关系十分微妙。渠道部门一般属于个金部或科技部,都是总行部门;理财子公司虽然脱胎于母行资管部,但现在与其他子公司处于同样等级地位,特别是部分银行旗下还有基金公司,因此没必要在渠道上厚此薄彼。
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以前在母行资管部没觉得,现在到了理财子公司,对比总行部门似乎觉得低半级。”
“亲兄弟,明算账”
一位上海地区银行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渠道部门是中收部门,从前因为总行战略倾斜,会要求在APP和网银页面多多“照顾”本行资管部门的产品;当资管部变身理财子公司之后,“渠道为王”的地位凸显,渠道部门对于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代销他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产品都是一视同仁的态度。
对于渠道部门来说,现在的主要目标是做大中间收入,而理财子公司能提供给渠道部门的销售费率实际上远低于外部机构,比如基金公司的费率就更高。
“理财子公司能给出的代销费用和基金公司相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各家理财子公司产品的销售费普遍在15BP-50BP,但基金公司能给到100BP,甚至更高。对于中收部门来说,哪块‘肉’更肥,很明显。”一位大行理财子公司人士称。
一位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人士也表示,理财业务分离出来后有自己的KPI,包括规模和收入,但这与零售部门的KPI及诉求并不能有机统一起来。
从理财子公司角度来说,理财产品收益率下滑是不争的事实,曾经动辄5%以上的收益率目前在中低风险产品中已非常罕见,更多的是“3”字打头的产品,只有一年期或更长期限的一些产品能做到4%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为客户锁住一定的收益率,不至于客户“用脚投票”,能给到本行渠道部门的销售费用自然十分有限。
相对于基金公司自有渠道,银行渠道触及的客户更为广泛,基金公司也没有为客户维持相对固定收益率的要求,所以愿意付出更高成本来获得银行渠道的青睐。包含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的销售总体费用,一般都付给了银行等代销渠道,有些小型基金公司还会让渡一部分管理费和赎回费给销售渠道。此外,基金公司不仅仅有销售费,还有尾佣,即托管服务费,根据基金份额和市值持有时间来计算,这也是给到银行等渠道的。
有些理财子公司的少量权益类产品,也能给到本行渠道相当于基金公司的销售费,但却仍然没有获得母行的更多关注。因为此时银行的关注点在产品规模上,一般而言,理财子公司发行的FOF产品相比基金公司,的确没那么有吸引力,募集一两亿的规模都比较困难,而基金公司只要打出明星基金经理的招牌,再加上公司本身的品牌效应,募集100亿规模的产品也相对容易。所以,同样的费率,看规模,谁的规模大,银行渠道就青睐谁。
上述银行高管举例说明,银行为何在基金公司面前没有对自家理财子公司更“照顾”。他说:“基金公司和银行的合作不仅仅是渠道这一点,而是全链条的,银行必须全盘考虑。比如如果合作愉快,基金公司员工的工资可以由这家银行代发,发放的工资可能转化为本行理财的购买力,基金公司货基产品也可以在这家银行托管。假使托管年平均余额2000亿元,一年托管费银行就可以赚2亿元,在银行托管部算是大客户了。金融市场部也可以委托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融易新媒体,100亿元资产委托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就足够养活一个团队。双方有互利共赢的土壤。”
“合纵连横”初期更重视规模
没有自己的渠道,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