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5 00:01:20来源: 财联社
财联社记者 刘敏
财联社(西安,记者 刘敏)讯,从案发至今历经4年的侦办、审理,“西安一得黄金理财非吸案”终于在近期终审宣判。该案于2017年4月立案,2018年7月正式起诉,审期超过两年半,对于一起涉及资金规模2.8亿元的案件来说,如此审理时间过于漫长。
不仅漫长而且待续,财联社记者获得的一、二审判决显示,虽然审理程序终于走完,但案结事却未了:判决称,最后一批接盘客户合计约2.65亿元的“非吸”款仍将“继续追缴,追回后按比例发还”。相比这个令受害人沮丧的结果,判决更有意义之处在于完整出示了陕西秦农银行如何配合、参与“非吸”的全景图。
2015年5月,陕西信合(陕西省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集体简称)原西安城六区联社作为发起人组建设立了秦农银行;而在2011至2016年,6家联社当中的5家不仅是西安一得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一得公司‘)集资行为的积极协助方,而且“依约”将相关活动“融入日常工作当中”;持续5年多的合作,贯穿于陕西信合与秦农银行两个时期,银行方面因此获得约755万元佣金。
如此“剧情”,全国罕见。而这类似介绍费的755万元发生与累积的过程,则折射出一家中型农商行面对激烈市场竞争时的诸多治理困境。
失控的黄金代销
2011年,只有小学文化的浙江商人吴德鸿在西安成立了“一得公司”,起初主营黄金、珠宝等首饰的批发、零售。2004年,一得公司成为陕西唯一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股东,并取得综合类会员资格(拥有两个交易席位,可开展自营和代理法人客户业务)。与此同时,企业通过连锁加盟的形式快速扩张,鼎盛时曾在全国有800多个门店(包括直营和加盟)。
据吴德鸿法庭自述,2007至2008年间,其又成为陕西信合小股东。2008年,一得公司对店面进行大整合,购买当时地处西安核心商业区解放路25号的深业大厦70%产权,并开始与陕西信合实施合作。起初两年的合作仅仅是在陕西信合位于西安高新区分支机构进行黄金销售、代销。“没有协议,只是用信合的地方。”吴德鸿称。
(图注:昔日的一得黄金大楼如今已成当地医院一部分)
(图注:曾经的一得珠宝广场现在为医美机构场地)
财联社记者获得的相关协议显示,从2010年5月开始,一得公司先后与陕西信合未央、莲湖、碑林、雁塔以及长安联社签订了陕金国标投资金条代销协议。协议约定:信用联社方应将销售“陕金国标”金条、“西安一得”银条投资产品融入日常工作中,并积极为客户讲解促成销售;为共同拓展市场,联社方还需配合一得公司不同时期的市场推广活动并应遵照甲方整体运营体系;一得公司则指派专人负责对联社各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培训,以积极协助、配合联社各网点的销售工作等。
(图注:西安一得公司与陕西信合下辖机构曾签订的黄金投资产品代销合作协议)
“柜台里没有我们公司的人员,都是由银行工作人员负责给来银行的客户推销我们的产品,客户有意向了,银行工作人员通知我们的业务员进一步介绍金条投资产品的代销情况,我们的业务员就把客户带回公司签订协议或在现场签订协议。”吴德鸿称。
(图注:设立于秦农银行营业厅内的黄金展厅)
所谓金、银条投资产品,实则是一种迷惑性极大的集资标的。据财联社记者调查,表面上,金、银条有现货背书,但实际购买时,客户往往会被诱导不拿现货选择“方便、利高”的预售和代销理财模式。“黄金预售”就是客户在购买黄金实物同时签署“黄金预售合同”,现场缴纳货款后先不取黄金实物,而是约定一个提货日期(半年或是1年)提货,到期一得公司给客户货值6%-8%的返息。绝大多数客户,都会在提货日选择只取利息不提货,继续下一个续约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