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2 08:19:15来源: 新浪财经
3月11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擅自提供对外担保,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4266.16万元。
据了解,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附件1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三条。
公开资料显示,国开行海南省分行成立于1987年7月29日,融易新媒体,法人为顾永东。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