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5 03:02:34来源: 新华融媒·看财经
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张燕 报道
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稠州银行”)丽水云和支行因贷前调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5万元。
这并非稠州银行今年以来首张罚单。1月11日,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罚款30万元。
从稠州银行2020年罚单来看,该行收到银保监会4张罚单,罚款金额共计330万元。违法事实中,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频繁出现在罚单中。
据此,记者致电稠州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稠州银行是义乌商城发展起来的银行,贷款对象是小微企业,银行能够监测到的企业数据有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来他们会尽可能选择一些熟悉的企业开展贷款业务,并且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贷前贷后监管。
联合资信在最新评级报告中指出:“稠州银行及其子公司受到监管处罚,反映出稠州银行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水平存在一定不足,公司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稠州银行2020年三季度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稠州银行资产总额2366.01亿元,较年初增长5.94%;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26亿元,同比下降6.6%;实现净利润10.82亿元,同比下降4.92%。
罚单不断,内控问题频出
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稠州商业银行丽水云和支行被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不严行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行为。
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内容如下:
记者发现,这并非稠州银行开年首张罚单。1月11日,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30万元。
从稠州银行2020年罚单情况来看,该行去年共收银保监会4张罚单,罚款金额共计330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稠州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违规转嫁经营成本、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等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银保监会对其罚款人民币26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020年12月22日,稠州商业银行东阳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违规办理借名贷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20年7月13日,稠州商业银行丽水缙云支行因贷款企业类型划分不准确,导致虚增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20年7月9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个别贷款业务信贷管理严重不审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银保监会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