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4 04:04:36来源: 新浪财经
2月3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097.91万元。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还给予该分行时任行长胡某警告处分,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时任行长杨某给予警告处分,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时任副行长王某给予警告处分,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