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3 16:01:16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召开的2021年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披露,2020年全系统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178家次,责任人4554人次,合计罚没22.8亿元。
“金融机构受监管机构处罚的事项较多,这说明不仅预防犯罪是重中之重,预防违法违规行为也迫在眉睫。”2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卜祥瑞在《中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研究白皮书(2018—2020)》发布会上表示。
卜祥瑞介绍,在新形势下,金融违法犯罪案件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犯罪影响越来越恶劣。项俊波、杨家才、赖小民等金融业领导干部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业的声誉。
二是金融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损失巨大。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个别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给“两业”造成的损失少则几百万、几千万,有的涉案达上亿元,甚至是数十亿元、上百亿。
三是金融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涉刑罪名集中。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公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内外勾结骗保犯罪等最为高发。
四是金融业从业人员新型违法犯罪行为表现突出。利用电子银行、资管业务、不良资产处置、智能骗保以及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违反犯罪行为显著上升。
卜祥瑞认为,之所以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发生一些犯罪案件,有多方面的因素:一是庞杂而不完善的法律规制;二是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权力的高度集中;三是金融创新和伪创新的问题衍生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在诸多法律规定中,对金融犯罪的惩戒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刑罚体系,法律制定固有滞后性,以及金融创新发展的特性,一些特定的金融行为在有关法律中体现不充分,需要进一步完善。”卜祥瑞表示。
卜祥瑞还表示,这几年金融犯罪之所以突出,某种程度上说是创新失控、行为失范所导致的。“个别金融机构为什么会发生大额度的受贿,也和金融伪创新密切相关。”
而对于如何防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卜祥瑞认为,可以用“四个提”: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预防从业人员违法犯罪的重要性认识;提升从业人员合规能力,准确把握金融从业人员违法犯罪的界限;提倡提倡法治思维,融易新媒体,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提示风险,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自律作用。
上述白皮书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裁判文书,由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研究中心通过大数据的手段联合编写,是国内首份针对行业从业者犯罪问题进行研究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