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10:03:54来源: 新华融媒看财经
为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五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设定上限。《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成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26.03%,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35.82%,在同档次银行中位居前列,相比新规划定的"红线"分别高出了8.53%、13.3%需要压降。根据相关要求,成都银行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财报数据显示,成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以个人购房贷款为主,在个人贷款中占比保持在90%以上。成都银行过去三年的净新增贷款中,住房货款占比一直高达25%~30%。
对于涉房贷款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新规影响、压降规划等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成都银行办公室并发去采访函。1月4日,成都银行方面回复表示,近年来该行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按揭业务,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截止2020年6月末,个人购房贷款不良率为0.29%,总体上风控可控。对于新规,成都银行称,"我行将认真学习、积极研究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按照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或是受涉房贷款新规影响,1月4日银行股和地产股全线大跌。截至今日收盘,成都银行股价收报9.81元,跌幅8.06%,成交额11.52亿元,换手率6.17%。盘后成都银行公告,副董事长何维忠今日增持了30000股公司股份,增持价格区间为9.78-9.79元/股。
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设监管"红线"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房地产行业调控又迎来一记监管重拳。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规定,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分为五档。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根据资产规模的递减,上述五档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的上限依次下降。
记者注意到,根据央行《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9.37万亿元,其中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元,房地产贷款占比约28.83%;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方面,2020年三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3.59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约19.83%。基本在第一档、第二档占比上限附近。即新规设定的管理比例要求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能购符合。
但也有一些银行超标需要压降。例如,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整理的数据,在第三档中,截至2020年6月底,成都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青农银行等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均超过22.5%的上限。其中成都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最高,为35.82%,须压降13.3%。从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看,同样是成都银行最高,为26.03%,须压降8.53%。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据了解,为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通知》设置了过渡期。对于2020年12月末未达标的银行,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根据具体要求,成都银行的业务调整过渡期预计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