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5 12:00:54来源:融易新媒体
深圳市成为国内第一个通过奖励措施激励垃圾分类的城市。
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圳将对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深圳提出,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
除“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外,深圳提出的激励措施还包括对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对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深圳还将对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对于激励条件和标准的认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应符合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