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0 13:04:47来源: 搜狐新闻
文:吕笑颜 石丹
ID:BMR2004
继2020年7月披露招股书后,日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银行”)IPO进程终于有了新进展。
11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要求广州银行就贷款集中度过高、金融投资底层资产风险、部分年度监管指标低于标准、股权变动及股权清晰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当前,除了已通过发审会的重庆银行、上海农商行、齐鲁银行外,仍有十多家银行在IPO排队“候场”。作为一线城市城商行之一的广州银行,其上市之路上的一举一动都格外引人关注。面对监管部门的51连问,广州银行能否顺利作答有待检验。
千名股东尚未确权
资料显示,广州银行冲击上市最早可追溯至2009年,但一直未能如愿。此前,股权过于集中一度被认为是广州银行推进上市多年未果的最大障碍。截至2017年末,广州银行第一大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金控”)持股占比50.01%。
2018年6月,广州银行顺利引进南方电网等7家战略投资者。经过增资扩股等一系列资本运作后,广州银行单一股东股权集中度大幅下滑。目前,广州金控持股比例为22.58%。
尽管已将单个股东持股比例降至监管标准要求的30%以下,但广州银行在股权方面存在的隐患仍未完全消除。
在此次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就股权变动及股权清晰、自挂股、股份质押和冻结、内部职工股股份锁定等方面提出了质疑。
据该行招股书披露,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截至2020年4月30日,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广州银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
证监会要求广州银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一是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符合法定资格,是否存在不适格股东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和股权形成过程,以及是否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二是尚有股东未确权事实是否构成股权不清晰,是否符合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
广州银行相关负责人向《商学院》记者表示:“目前,我行未确权的股东所持份数仅占我行股本总额的0.60%,占比极小,不会对我行股权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证监会要求广州银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自挂股的股数、形成及演变过程,以及目前的清理情况,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其是否存在代持股权情形。
广州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我行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现所持股份合法合规。”
贷款集中度接近监管红线,房地产业占比较高存隐忧
此次证监会反馈意见提及,广州银行报告期内还存在部分年度监管指标低于或接近标准的情况,包括核心负债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以及贷款拨备率等指标。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6.08%,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47.62%。
2017—2019年,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62%。其中,2017年的60.70%,比监管指标红线超出10.7%。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9.21%、6.61%、6.08%。
证监会反馈意见显示,要求广州银行按业务类别,披露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说明超过相关监管指标标准的原因、是否受到监管处罚、是否说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另外,也需披露报告期内产生不良资产的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并结合产生不良贷款企业所处行业的具体情况、不良贷款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相互担保等,说明公司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招股说明书显示,该行前三大贷款客户分别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截至2019年末,分别占全部贷款总额的25.61%、22.03%、16.71%。
虽然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控,但房地产贷款仍稳居该行对公贷款第一大户。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广州银行投向房地产业公司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45.03亿元、316.99亿元和350.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13.22%和11.9%,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8%、25.61%和25.61%,在各行业中仍居于首位。
资料来源:广州银行招股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