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3 00:08:17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日电 据加多宝集团官网1日消息,加多宝发布“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此外,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加多宝的公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2018年7月27日晚间,白云山的一则公告称,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告指出,广药集团提到,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