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5 00:13:22来源: 新浪财经
12月2日消息,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未按照规定报送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报表,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万元。
据了解,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于2020年9月失效)中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三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0〕16号)中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三条。未按照规定报送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报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五条和《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二十三条。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