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5 00:03:29来源: 中国经营报
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存款产品,第三方中介(互联网平台)保障用户的账户信息安全,在资金从平台进入银行账户的过程中提供安全通道,平台不负责产品安全问题。
存款安全问题由银行和储户共同承担,在存款保障制度下,如银行破产倒闭,50万元以内可以100%保障本息安全,超过50万元的部分要依据清算结果来核定赔偿比例。
本报资料室/图
本报记者郝亚娟张荣旺上海报道
近年来,互联网存款业务快速发展。不过,正当其“高歌猛进”之际,监管部门就互联网存款的风险治理提出警示。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公开论坛上表示,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此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风险管理和监管要能跟得上。
互联网存款潜藏哪些风险?将如何规范?一位监管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对银行而言,通过第三方平台揽存不一定能够降低存款成本,甚至可能比网点揽存的成本还要高;如果管理不善,有可能导致第三方平台借银行之名义搞非法吸储,从事金融诈骗活动。
变相突破地域限制
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存款,已成为部分银行揽储的重要渠道。孙天琦表示,部分银行互联网平台存款增长迅速,规模较高,某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总额甚至占到其各项存款的70%。
互联网财富业务管理专家王永升指出,银行通过互联网获取存款有自营平台和外部平台两种方式,实力雄厚的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头部城商行不惜重金打造自营的银行APP优化客户体验来获取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存贷汇投等服务;大多数的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及刚成立不久的民营银行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并不充分,故有些银行选择互联网平台作为其存款产品的合作方。
记者浏览各大互联网平台发现,在售存款产品的发行人主要以民营银行、城商行以及部分农商行为主;亦有国有行与互联网平台定制的存款产品。互联网平台一般仅提供开户引导、产品展示说明等服务,用户的二类户信息及存款余额一般在用户授权后可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查询。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告诉记者,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存款产品,第三方中介(互联网平台)保障用户的账户信息安全,在资金从平台进入银行账户的过程中提供安全通道,不过平台不负责产品安全问题;存款安全问题由银行和储户共同承担,在存款保障制度下,如银行破产倒闭,50万元以内可以100%保障本息安全,超过50万元的部分要依据清算结果来核定赔偿比例。
某城商行互联网金融部人士告诉记者,银行在互联网平台销售存款产品,银行需向平台支付“导流费”,通常银行根据平台日均存款余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向平台支付手续费。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在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快速揽储的同时,互联网存款潜藏的风险和治理问题也受到关注。
孙天琦指出:“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但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新课题是,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
平台风险在互联网存款业务不容忽视。“一旦监管政策叫停或者银行依赖合作的互联网平台暂停了合作,则可能导致吸储规模骤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会陡增。地方银行特别是农商行、村镇银行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区域展业或许是监管所不乐意看到的;部分互联网平台可能管理不善、导致客户信息泄露,或者从事高风险业务影响到互联网平台的经营稳定导致后续客户服务难以为继。”王永升如是说。
负债端管理迎挑战
除了借互联网平台揽储“变相”突破地域限制外,银行提供的“高息”存款产品亦给其负债端管理带来压力。
孙天琦提到,部分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吸储,存款结构大变,某家银行的储蓄存款基础相对薄弱,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在2019年末时仅为36%,而目前这一比例已经飙升到85%,平台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达83%,主要是异地个人储蓄存款,平台存款已成为存款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