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1 13:02:37来源:融易新媒体
从7月1日起,上海将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罚单。
距离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只剩不到一周时间,这些天,上海市民纷纷践行垃圾分类。要是不分类怎么办?从7月1日起,上海将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罚单。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而言,哪些行为属于“拒不改正”?如果罚款,到底怎么罚?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规定》(以下简称《查处规定》),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上海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金额在实际执法中按照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次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