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6 20:06:30来源:互联网
11月12日,融易新媒体,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2018年也分别发布过网络销售药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售处方药一直是被禁止的。征求稿中明确表示,网络药品销售者既不能展示处方药信息,也不能网络销售处方药。不过前两次的征求稿最终都没有正式文件落地。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发布,网络禁止销售的药品名单里没有出现处方药,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网售处方药还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而今年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网络销售处方药终于初见光明。《办法》中明确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同时明确网络销售处方药企业应提交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中信证券医药研究团队对此表示,《办法》对处方的真实可靠提出更高要求,为保证监管的有效性,网售药品企业接入处方共享平台的必要性大幅提高,显著促进电子处方外流。
因此,对于网络销售处方药,建立处方共享平台是基础条件。早在2018年就有八个省份率先发文提出搭建处方流转平台。平台的顶层设计是卫计委牵动医院、药监局带动药品零售,将公立医疗这一座座孤岛互相打通,串接大量信息,包括处方信息、医保支付渠道等,然后通过电子处方平台进行监控电子处方在平台内的流转。在此基础上,电子处方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也能很大程度上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