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1 03:00:40来源: 新华融媒看财经
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彭鑫 报道
近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坝农商行"或"该行")纳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000元,执行法院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内0826执1464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陕坝农商行并非首次列为被执行人。天眼查显示,在9月22日、6月22日、1月8日陕坝农商行曾三次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8000元、24000元、28000元。
另外,融易新媒体,记者从企查查上获悉,该行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企业分别为,内蒙古金田正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内蒙古河套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内蒙古益昌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股东内蒙古金田正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曾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多方查找,并未找到该行近几年披露的财务报告情况。
记者就该行被执行人以及股东情况致电并致函陕坝农商行,但截至发稿时为止,暂未收到任何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在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注册资本2.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