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5 00:12:43来源: 和讯网
昨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2020年第35期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于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3日对嘉联支付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941万元。
资料显示,嘉联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2017年,新国都(300130,股吧)收购嘉联支付。嘉联支付成为A股上市公司新国都子公司。
新国都自2001年成立起即专注于电子支付领域,拥有专业的电子支付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2020年上半年,融易新媒体,新国都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下降1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11.49%。其中,公司第二季度整体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4.2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几乎持平。
2020年上半年,嘉联支付累计处理交易流水约5778.6亿,同比增长27.5%;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实现净利润6095.9万元。
对于收购嘉联支付,新国都也曾提示存在市场竞争风险、业务风险、商誉减值风险、后期整合未达预期效果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政策监管风险和对现有支付终端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等风险。
因为本次违法违规行为,除嘉联支付受到处罚,嘉联支付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周霞、嘉联支付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路杨、嘉联支付常务副总裁兼监事黎宇程也分别被罚款5万元、12.5万元以及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