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01:01:01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日讯 银保监会昨日公布的长治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长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对同业投资业务进行严格调查审查。
2020年8月21日,长治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长治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长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显示,李霞对同业投资业务未进行严格调查审查承担管理责任。
同日,长治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处以警告。
长治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长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显示,胡晓军对同业投资业务未进行严格调查审查承担管理责任。
同日,长治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处以警告。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李霞时任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19日,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李霞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李霞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胡晓军时任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12日,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胡晓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胡晓军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9日,注册资本23.50亿元,大股东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6.67%。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