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4 05:00:56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湖北省公安厅官网发布了《湖北省物业区域个人禁养犬只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称,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结合省内外立法实践,省公安厅研究确定了湖北省物业区域个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只的品种、体高等标准,现向社会公布。具体标准如下:
一、物业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成年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只。成年体高的判定标准为: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
二、物业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以下35个品种的犬只,以及具有下列品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1、所有种类的獒犬(Mastiff)、雪橇犬(Malamute)、拳狮犬(Boxer)、笃宾犬(Dobermann)、大丹犬(GreatDane)、大白熊犬(GreatPyrenees)、纽芬兰犬(NewFoundLand)、可蒙多犬(Komondor)、罗威纳犬(Rottweiler)、圣伯纳犬(St.Bernard)、萨摩耶德犬(Samoyed)、德国牧羊犬(GermanShepherdDog)等工作用犬;
2、阿富汗猎犬(AfghanHound)、巴山基猎犬(BassetHound)、寻血猎犬(Bloodhound)、苏俄牧羊犬(Borzoi)、猎狐犬(Foxhound)、灵缇(Geryhound)、猎鹿犬(Deerhound)、威玛猎犬(Weimaraner)、波音达猎犬(Pointer)、贝生吉犬(Basenji)等猎犬;
3、贝林登梗(BedlingtonTerrier)、边境梗(BorderTerrier)、牛头梗(BullTerrier)、凯丽蓝梗(KerryBlueTerrier)、美国斯塔福郡梗(AmericanStaffordshireTerrier)等梗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