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16:21:15来源: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郭建杭北京报道
在金融风险出清的过程中,互金平台整体“三降”效果明显。但《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平台转型的特定阶段,一些网贷平台为了控制平台业务总量,而“绕道”实现新增的资产转移“表外”。具体而言,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方AMC”)收购并打包网贷平台的新增资产,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然后在交易所上挂牌转让,最后由个人投资者认购。
自2018年开始开展网贷平台“降余额、降人数、降店面”(业内称为“三降”)行动至今,业内网贷平台均在逐步转型或者退出。然而,这类网贷平台将新增业务“绕道”转移的模式,与监管导向相悖。此外,这一类产品是否适合个人投资者购买也有不同争议。
多位互金平台从业者对本报记者表示,“互金平台在平台出清、转型的关键期,虽然大的方向是按照监管要求降存量,减少新增,但由于有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平台的三降数据限制比较严格,就出现网贷平台将部分新增的资产通过‘设计’‘包装’,走机构通道消化掉。”
一位与地方AMC有过业务合作的从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地方AMC主要参与处置的资产以大中型企业借款居多,这种底层资产为小微企业或个人消费金融资产为主的资产,一般没有抵押物以个人信用为主。这种资产AMC接手的非常少,可能是由平台主导产品架构,底层资产和增信措施都是由平台主导,然后由AMC做通道的业务。”
虚设2万元认购门槛
记者注意到,这一类产品经由AMC打包后,最终仍是流向网贷平台的理财项目中。对于部分平台提供的AMC债转产品,该平台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存在特定历史阶段的产品,是平台的过渡期产品,是会很快退出历史舞台的一个产品。”对方同时表示,该产品可以对标的是此前出现过的网贷平台销售的信托通道类产品,在政策要求和平台转型后会消失。
事实上,AMC的资产处置的产品实际上并不适合个人投资者购买,更适合机构认购。
自2018年12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介入信融财富后,资产管理公司开始介入网贷不良资产处置,随后由多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网贷资产。在这一过程中,网贷平台的新增资产,在监管限额要求下也找到新机会。
根据业内人的介绍,资产管理公司接手的网贷资产,一般底层资产是企业借款,最后这些不良资产的常规处置方式是资产管理公司拆分、拍卖或者催收回款等。
对于目前业内悄然出现的这类模式,主要有两部分与常规认知不同,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信用消费借款,另一个是通过网贷平台售卖底层资产为资产管理公司的消费金融资产的债权转让类产品。这种情况此前较为少见,在业内人分析看来,具有明显的网贷平台新增业务“出表”的特征。
此外,对于这类产品目前的另一争议点在于与个人投资者的风险适配性,是否适合个人投资者认购?多位相关人士认为这一产品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应对照私募类产品标准判断。
头部财富管理平台人士观点认为,“地方AMC的债转产品,应该有购买的门槛限制,这个产品是类私募性质”。
记者了解到,目前网贷平台会将此类产品包装为合规性的产品。针对“类私募”性质产品设置了2万元起购的销售门槛,产品购买入口在“高端理财”名录下。这一类产品给出较高投资收益,部分可以达到13%。
与AMC有业务合作的人士进一步表示,“地方AMC收购债权的价格非常低,以1~3折的价格收购,这一类的资产即便给投资者超过10%的收益,资管公司也是赚钱的。”
此外,虽然通过互金平台销售,但用户的认购方式也缺乏监管,因该产品是非网贷产品,仅支持通过公众号,通过线上银行支付或者线下大额转账的方式认购。
“通道”类业务也违规
在这一类产品的设计结构中,网贷平台新增业务出表违背监管层的“三降”要求外,参与的另一主体地方AMC也违背了对于禁止地方AMC经营通道业务的要求。
2019年,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多方面加强对地方AMC监督管理、促进地方AMC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要求。
《通知》中提到地方AMC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时的违规操作: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等正式法律文件之外签订或达成影响资产和风险真实完全转移的改变交易结构、风险承担主体及相关权益转移过程的协议或约定;设置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以各种形式帮助金融企业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收购无实际对应资产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债权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