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4 22:31:46来源: 央视
原标题:四川居民疑被冒名贷款1200万 各方发声: 是否“冒名贷款”,如何成了“罗生门”?!
记者:肖源
29日,中国之声关注了四川居民疑被冒名贷款1200万。7月30日晚,办理这两笔贷款的浦发银行向中国之声回应称,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的签名,与程女士本人签署的相关文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而实际用款人方面30日也回应媒体称,这两笔贷款程小琼完全知情。而程小琼一方则坚称,这两笔贷款均为冒名贷款,自己不知情,也未签过字。到底是冒名贷款,还是本人贷款,成了一桩“罗生门”。
程小琼发现自己名下有两笔贷款,已经是今年5月29日了。而这两笔贷款分别发生在2011年和2012年,每笔600万元整。贷款用途都是个人经营性贷款,而贷款的去向,都是以受托支付的方式,进了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账户。程小琼正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程小琼的儿子杨先生说,对于名下这两份贷款合同,妈妈程小琼完全不知情。这两份贷款合同的担保方式,都是“程小琼提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杨先生认为,用来质押的存单,这是整个贷款事件的第二个涉嫌造假之处。
第三处涉嫌造假,是实际用款人用来还款的,办在程小琼名下的那张浦发银行的还款卡。程小琼的儿子杨先生说:“我母亲个人就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个卡,(顺发)公司也盖了章,证明卡的用途我母亲完全不知情”。
△杨先生提供的顺发公司方面出具的证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程小琼于2011年3月实缴出资40万,成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该公司正是这两笔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杨先生坦承,其母亲程小琼在该公司的股东身份,是因其父亲在2008年地震中遇难之后,继承而来的。但这与程小琼是否被冒名贷款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杨先生说:“不管我是不是股东,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拿去冒名贷款,所以其实跟我妈是不是这个公司股东或者占股多与少,其实都没有任何关系。我妈妈是完全没有在公司有任何职务的,也没有一分钱的工资,10多年也没分过一分钱的红,连我妈妈的社会养老保险都是我们自己缴纳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实际就是名义上的股东,名存实亡。”
杨先生认为,更关键的是,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先生,已经明确承认了这笔贷款是怎么办出来的。杨先生提供的一段通话录音中,有这样的说法:“银行没有失误是假的,银行也有银行的失误,就像你说的,‘银行在没有我妈妈没有亲自签字的情况下,把这笔贷款放了’,是银行的失误。我给你说实实在在的话,是我们财务人员亲自去整的,晓得不?”
昨天,记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该财务总监,截至发稿前,尚未与其取得有效联系。不过,7月30日,这位人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却推翻了通话中所说的内容。
财务总监王先生表示,银行里有程女士个人的存单,存单质押贷款必须要本人签字,她本人在2011年11月16日亲笔签字了。至于公司分红问题,公司没有分红,是因为有银行贷款,程女士一方也签字了。
对于上述通话录音,王先生向媒体澄清,因为普通话和四川话或成都话有点差异,说财务部整的,实际上是财务部“经办”的,并非一般人理解的“就是他们干的”。因为这个是个人经营性贷款,要是企业的股东才能够发放贷款的。
7月30日,实际用款企业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及7名股东也发表声明。
△实际用款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发表的声明
30日晚,浦发银行方面向中国之声发来文字回应,其中称,7月26日,四川程女士在自媒体发文称,其名下有2笔8年前在我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本人不知情”,引发多方关注和议论。“我行对此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程女士于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600万元,期限为1年,用于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2012年该笔贷款到期后,续贷1年。该两笔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上述贷款在存续期间,均按时付息,到期结清,无逾期欠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