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11:47:33来源:融易新媒体
又是一起银行账户资金莫名“失踪”案!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招商银行曲江池北路支行金葵花卡持卡客户周某清卡内的182万元资金被该行理财经理周某菲等人以银行转账、柜台取现等方式支取。蹊跷的是,周某清从未向该理财经理透露过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账户上的钱到底是如何进入了别人的口袋?
此外,理财经理周某菲的十几位“VIP”客户皆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损失。据多位客户回忆,他们都曾在该银行网点贵宾室内办理过业务,期间,理财经理周某菲以办理业务为由拿走他们的银行卡及身份证等证件,从卡内转出资金。据了解,截至目前该案仍有几千万资金尚未追回,十多位受害人依然想为自己“失踪”的血汗钱讨个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理财经理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操作为何没有引起客户的怀疑?账户的资金又是如何在转账合规的情况下莫名“失踪”?
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失踪”
客户经理与家人配合作案
文书显示,周某清在招行曲江池北路支行办理金葵花卡后,周某菲一直担任周某清的理财客户经理,每次周某清来到银行网点,都是由周某菲在银行贵宾室内接待并帮助办理业务。或许是出于对银行和理财经理的信任,周某清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自己账户的资金出现了问题,直到2016年3月周某菲坠楼出事之后,才发现自己在银行的182万元资金被周某菲等人合伙支取转出了。
该案的另一位受害人李某也有类似的遭遇,2009年9月,李某在招行曲江池北路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联金卡并将20万元现金存入该卡。在理财经理周某菲的介绍下,李某便将20万元存款申购了短期保本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自此之后,每次来到银行办理业务,都是由周某菲负责接待和办理。当理财产品到期之后,周某菲就收回李某所持有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申购单据,向李某出具了新单据。自李某办理理财产品开始,双方就一直采用交旧单据(凭证)换新单据(凭证)这一业务方式。
2016年3月,李某突发脑溢血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因手术需支付30万元医疗费,其丈夫在3月24日早晨给周某菲打电话,询问并提出赎回34万元理财。一个月后,李某持有的理财产品到期,他们来到银行取钱。此时,银行工作人员冯某告诉李某,她账户上的存款余额仅有8339.42元。
此后,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李某多次找到招行希望能够得到一个说法,但后来银行内部相互推诿迟迟不予解决。无奈之下,李某找到原陕西银监会消费者权益投诉办公室进行投诉。后来,李某向银联陕西分公司咨询并按照相关流程要求调取有关单据后发现,李某的银行账户多次与王某某、周某杰进行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据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周某杰是理财经理周某菲的父亲,而王某某则是周某菲的岳父。
正规渠道转出资金
银行漏洞还是储户大意?
为何李某等人的账户会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顺利被他人支取出资金?交易过程中的银行短信提醒又为何没有引起受害人的注意?
新浪金融研究院注意到,该案的受害人曾表示,自己账户里的资金都是被多次累积转出。这些受害人大多是年龄较大的客户,理财产品的购买都是通过网点和理财经理周某菲进行。或许也是出于对银行和理财经理的信任,在购买产品后他们很少通过网络或短信等渠道对账户资产进行查询。此外,每次产品到期后,收益都能定期到账,有资金上的需求客户也会提前与周某菲沟通。
对于为何受害人账户中的资金能够通过银行转账和柜台取现的方式顺利“转移”,多名受害人认为,在银行网点的贵宾室中,周某菲以办理业务为由拿走客户的银行卡及身份证等证件,与自己的父亲和岳父“里应外合”,将客户账户上的钱转出。
与此同时,有受害人表示,自己从未向周某菲透露过账户的密码,但在办理业务时多次在周某菲面前输入密码,才导致密码泄露。不过法院在文书中披露,尚无证据指向该支行业务系统存在泄漏密码的可能性,密码的泄露归咎于储户不够谨慎。
正规手续转出资金、银行并未泄露密码,理财经理在银行的风控的眼皮底下,明目张胆的挪用客户资金,银行到底有没有错?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认为,银行从业人员利用自身能接触到的条件实施犯罪行为当属自负责任范围,银行对于该从业人员的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不承担责任。至于银行从业人员实施犯罪行为窃取他人账户资产,银行系统本身是否有过错,还须看银行对于避免储户的损失是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果银行尽到必要注意义务的,对于储户钱款被盗则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