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10:45:11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7月15日决定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外管检[2020]61号)显示,西安世纪金花购物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处罚款人民币237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西安世纪金花购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2日,注册地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4层,法定代表人为吴海祥。西安世纪金花购物有限公司为力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深外管检[202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