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8 15:19:44来源:融易新媒体
6月19日,天眼查显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伟利达塑业有限公司,王建等相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方农商行”)纳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8400元,执行法院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此,融易新媒体,记者联系到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工作人员给到相关部门电话,但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连云港东方农商行首次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据天眼查显示,仅今年就发生四起此类事件,执行标的共390223元。截止到6月22日,该公司法律诉讼高达1815条,58条法院公告。
此前连云港东方农商行也曾有行政处罚,天眼查显示,2019年12月24日,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单位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6万元。
2014年1月22日,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因信贷风险管控不力;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管理控制不力,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新浦、海州、连云三区联社合并的连云港市区农村信用联社,于2017年7月在东方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改制而成,由江苏银监分局批准组建,是连云港市区地方性金融机构。其中该行营业部,支行41家,分处理1家,在编职工755人。
记者翻阅资料,并未找到连云港东方农商行2019年全年的财务数据,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发布的信用评级报告中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207.76亿元,其中各项贷款130.24亿元;负债总额191.78亿元,其中各项存款174.31亿元;
2017年-2019年9月末该行实现净利润0.86亿元、0.9亿元、0.23亿元。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46%、0.45%、0.15%。
从监管指标来看,2017年、2018年和2019年9月末,连云港东方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41%、2.85%和2.56%。拨备覆盖率为155.83%、194.35%、301.71%。资本充足率11.76%、12.05%、11.78%。
同时该行的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6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3%)、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79%)、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19%)、连云港开发区广厦建材有限公司(3.19%)。值得一提的是,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前两大股东均为A股上市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