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13:02:22来源:融易新媒体
“公积金存废之争”自今年2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提出“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持续发酵,引发了一场隔空辩论。
中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公开表态支持黄奇帆的观点,认为公积金是与财政支出不相关的收费,或可降至5%。
北大金融学教授刘俏、张峥联合撰文,反对取消公积金的政策,称其为“糟糕的政策建议”,不仅不能在“非常时期”真正给企业减负,而且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
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则力挺黄奇帆的观点,理由是格力将给九万员工一人一套房,“我们都盖房了,还要给公积金干嘛?”
5月18日,融易新媒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关于公积金制度存废的讨论基本定调——公积金制度的方向是逐渐改革,而非部分人所担忧的“一刀切”式取消。
公积金制度的“前世今生”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是在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基础上,所产生的住房金融制度创新,并在我国住房制度由计划体制主导向市场体制主导的演变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1991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上海市的住房改革方案,公积金制度开始在上海试点,学习新加坡的公积金存缴制度。
1992年,北京、天津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范围推广。
1996年,全国各地区基本建立公积金制度,上海、天津等城市缴存率达85%。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
2002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逐渐完善。
2005年,《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可将闲置公积金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2011年,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自1994年在全国范围推广公积金制度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公积金运行现状如何?
根据住建部在2019年6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195.58万人,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占缴存总额的60.29%,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
由于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公积金的缴纳及提取使用条件具有差异。目前,购房、支付租金、翻修装修住房、重大疾病、销户(退休、移民)等条件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本次新冠疫情中还新增了医疗支取政策,新冠肺炎患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