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20:36:56来源:融易新媒体
1. 20万授信限额
《办法》第一章第六条【基本原则】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授信额度进行了严格限制,明确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2. 贷款营销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销售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十七条【贷款营销】强调,商业银行自身或通过合作机构向目标客户推介互联网贷款产品时,应当在醒目位置充分披露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举报渠道和违约责任等基本信息,融易新媒体,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默认勾选、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剥夺消费者意思表示的权利。
3. 身份核验不得全权委托合作机构办理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十八条【身份核验】强调,商业银行对借款人的身份核验不得全权委托合作机构办理。
4.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四类用途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二十四条【资金用途】强调: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
(一)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二)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三)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