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15:49:22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银保监会9日对外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风险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
规范合作机构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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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1月份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后,今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具体来看,本次《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此前小范围征求意见版本的监管思路。相比最早流传的版本内容,本次意见稿取消了联合贷款模式下各方出资比例的硬性限制,增加了部分弹性指标,同时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模式,明确要求银行对合作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
主要的变化来自对单户个贷授信额度上限的设置。意见稿第六条明确,互联网贷款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不超过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融易新媒体,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而在此前流传的版本中,这一上限数字为30万元。
“这体现了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贷款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单户个贷授信额度上限由30万调整为20万,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对个人互联网贷款的收紧。在他看来, 通过区分个人消费贷与经营贷,实施更加精确的分类监管原则,对于银行互联网贷款发展是极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