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0 16:34:36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报记者郑瑜张荣旺北京报道
消费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去年以来,消费金融公司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房二抵”)业务逐渐走热,纠纷激增、贷款用途不明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位借款人在21聚举报上反映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消费金融”)。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存在额外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的情况,甚至有借款人表示对房屋二次抵押的贷款无力偿还。
根据天眼查显示,截至2020年4月,锦程消费金融涉及法律诉讼1789条,法院公告233条。
对此,记者拨通锦程消费金融公司电话并表示记者身份,对方表示稍等,但不久后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一直无人接听。截至发稿,记者向该公司发去的采访函也未收到回应。
房二抵业务举报、纠纷猛增
根据锦程消费金融官网显示,其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中西部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由成都银行及马来西亚丰隆银行联合发起于2010年2月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亿元。2018年10月,锦程消费金融成功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2亿元,现有股东为成都银行、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丰隆银行及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锦程消费金融官网显示,该公司如今已由最初的全线下区域性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成为线上线下业务并行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
但是记者观察到,2019年下半年以来,21聚举报、新浪黑猫举报消费者服务平台出现多位消费者举报锦程消费金融线下房二抵业务。
在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检索关于锦程消费金融房屋抵押贷款产品的举报时看到,截至2020年4月,锦程消费金融房二抵业务涉及纠纷约20件,其中纠纷案件发布时间与消费者举报时间类似,也都大部分出现在2019年下半年。截至发稿,锦程消费金融并未回应这些消费者举报。
“此前我夫妻二人在锦程消费金融以房屋抵押贷款40万元,公司收取12000元手续费,当时客户经理表示是每月0.93%的利息。我们便认可办理,我现在无力偿还。”一名借款人李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21聚举报上出现多条借款人对锦程消费金融的举报,其中有借款人提到了服务费。
通过李先生出具的相关合同,记者看到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18.23%。借款人为李先生与配偶,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分为两笔,每笔20万元发放至李先生与配偶银行账户。
而在李先生提供的居间服务协议书上,有一笔12000元的服务费用,该居间服务协议服务方一栏空白。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玉玲律师表示,该合同若未加盖服务方的公章,则合同从形式上来说,并未成立,李先生无法依据合同维权。“若该笔服务费已经支付,要看收款的对象是谁,如果收款对象是金融公司,李先生可以要求金融公司返还;如果收款对象是公司的员工,且李先生无法证实公司员工代金融公司收款,则不排除系金融公司员工私自收款,融易新媒体,此时李先生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收款员工返还款项。”
关于李先生提到的与妻子无力偿还40万元贷款及利息问题,记者注意到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应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且借款人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那么,将40万元的贷款额度分两笔发放至两位借款人账户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对此,李玉玲表示,虽然从形式上来说,上述做法并未突破每位借款人贷款余额20万元的限额;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是否合规仍有待商榷。
具体来看,若银行仅仅考虑住房抵押而不考虑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比如固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同时为同一套房屋抵押授信多人,这实际上超过了产权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若产权人的亲属无法偿还贷款,产权人又已经将住房二次抵押,其还款能力大打折扣,违反了《办法》中不应超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规定。
再者,虽然产权人及亲属均申请贷款,但是若实际借款人只是一人,借款额度只由一人使用,金融公司仅仅是为了表面合规而将贷款进行拆分,则从实质上来说,已经突破了每人20万元的借款额度上限,同样违反了《办法》的规定。
消费贷款流向非消费场景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房二抵业务所发放的消费贷款,曾被客户用于偿还房贷以及资金周转。
而根据天眼查显示,锦程消费金融经营范围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范围中并无偿还房贷。
且上述《办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