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09:12:08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服务民营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两年来,中小银行在深化改革、防范风险方面已取得有效进展,包商银行等高风险机构的改革重组也在稳妥推进,笔者认为,未来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改革还需重点聚焦四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加快构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截至2019年末,我国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显著低于银行业平均水平。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城商行和农商行资产质量管控压力更为突出,同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需要更为充足的资本水平。然而,相较于大中型银行,目前大多数的非上市城农商行资本补充渠道却相对有限,仍需监管部门给予有力支持,加快资本补充工具改革步伐。可以预期的是,更多中小银行有望通过IPO、优先股、永续债等渠道充实资本。
二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从当前金融机构已暴露的风险来看,公司治理失灵、内控管理失效是重要原因。近两年来,银保监会持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从严查处股东股权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公司治理仍要抓住股权管理的“牛鼻子”,一方面加快推进股权集中托管等工作,严审股东资质,强化穿透管理;另一方面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股东股权违法违规乱象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不断降低信贷成本。随着银行体系让利实体经济的预期明确,银行资产端收益下行压力加大,中小银行在负债端吸储难度大、成本高,应从多方面着手给予中小银行合理的盈利空间。今年以来,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措施落地也为中小银行提供了大量低成本资金来源。未来可通过支持中小银行增加市场化融资渠道等方式,继续降低中小银行资金成本。
四是找准业务定位。过去,部分中小银行经营模式粗放,甚至偏离主业,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积累了一些风险隐患。对此,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关的监管措施,比如,此前银保监会对中小银行异地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未来应继续引导中小银行摒弃盲目扩张的发展理念,发挥了解当地客户的优势,深耕本地,回归本源,下沉服务,特别是强化社区和县域金融服务。
此外,深化中小银行改革还需监管驱动和行动自觉同步发力。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中小银行立足自身优势,创新业务和流程。中小银行自身应树立主动合规意识,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更好地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