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7 07:09:36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行原油宝事件爆发后,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银行在投资者适当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其产品设计、移仓制度暗藏风险。无论是国内、还是英美的原油期货,门槛均较高,开户时需有“双录”等手续,而原油宝的交易门槛则较低,有违证监会体系下的风控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原油宝事件揭开了国内银行提供的期货、类期货交易的冰山一角。据《红周刊》记者调查,在今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剧烈波动中,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提供的原油、贵金属交易都有大量客户被强平乃至穿仓,在这些提供交易的银行中,有的甚至给投资人提供了高倍杠杆,加大了强平风险。
追问原油宝爆雷:投资者适当性、合同设计、移仓藏风险
2020年堪称“活久见”之年。继全球股市出现历史罕见的快速暴跌后,大宗商品市场也不平静:国际油价上演高台跳水,美原油期货主力合约跌至-38美元/桶,这一历史性的事件不仅让很多直接参与的交易者损失惨重,且也让与原油期货挂钩的理财产品出现爆仓,如中国银行推出的原油宝就是这其中的典型代表,其客户的账户在此次暴跌中被强平,引发巨大争议。
《红周刊》记者从原油宝投资者处获得的一份“中国银行个人大宗商品业务(原油宝)”的推荐材料显示,原油宝挂钩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伦敦洲际交易所的原油期货合约,不具备杠杆效果,可T+0交易。
既然没有杠杆,为何还会强平?
推荐材料上的内容显示,当价格出现极端波动时(波动≥50%),可能会导致客户保证金低于20%,即出现强平风险。4月20日当天,WTI 5月原油期货到收盘暴跌300%,跌出负值,而正是这个极端情况发生,导致中行原油宝客户账户被强行平仓了。
采访中,《红周刊》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原油宝参与者都是在今年才入场的。在2月份国际原油出现暴跌后,不少投资者认为抄底时机已到,闫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我在3月19日开通原油宝账户。”闫先生接受《红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20日前,他持有800多桶原油合约,最终亏损超30万元,“强平后,中行还在24日划走了账户上剩余的保证金。”
4月20日发生的爆仓惨案,堪称是国内银行业开展对个人大宗商品交易业务以来最值得记住事件。原油宝此次爆仓,让多位接受《红周刊》记者采访的人士表示不解。有期货公司风控人员表示,这很可能是银行面对行情突发变化时风控经验不足,而相比之下,券商和期货公司面临的风险事件更多,风控员工经验更丰富,“老到的风控人员可以一手一手地砍,在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和避免穿仓之间取得平衡。”
对于这次爆仓事件的发生,中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未执行到位,也饱受诟病。北京某券商营业部的负责人陈先生就向《红周刊》记者谈道,自然人客户如需开通科创板、股指期货和期权等高风险品种,须到营业部执行“双录”、“风险揭示”等程序,但投资者在开通原油宝账户时却不需要。
“开通原油宝账户前,有一个知识测试环节,大约只做10道题,并未要求我去网点办理手续。”闫先生如是说。
陈先生进一步分析称,中行在合同设置方面也存在问题,如,客户保证金如不足20%、中行就应该及时平仓,但实际上并未做到;4月20日当天,融易新媒体,原油宝客户的交易时间截至晚上10点,和外盘交易时间不匹配;原油宝的结算时间是截至晚上10点,但外盘原油跌入负值是北京时间后半夜。那么晚上10点前的结算价(成交价结合成交量、加权计算得出)应是正值,而中行却以外盘收盘价来要求客户。
对于原油宝爆仓事件的发生,某券商金工研究员接受《红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银行的问题更多出在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方面,中行未及时止损、移仓,法理上是缺乏依据的。”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国内已发行的多个商品类基金均在交割月之前尽量提前移仓,如华夏基金发行的豆粕ETF,挂钩大商所豆粕期货价格指数,在进入交割月之前即会完成展期。
《红周刊》记者了解到,原油宝事件发生后,已有律师通过微博等平台征集投资人信息,或将对中行提起诉讼。他们的依据是修订后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谨慎涉足自身不具备定价能力的衍生产品交易”,“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交割风险上,银行“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衍生产品交易进行清算,确保履行交割责任,规范处理违约及终止事件,及时识别并控制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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