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00:03:56来源:融易新媒体
一个“老赖”
工艺美术大师被法院列为“老赖”
一套作品上万元,但是很难执行
在提起诉讼之前,丁、蒋两人保全了马锦胜在都江堰大观镇滨江村的一套别墅。今年5月14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打算启动对这套房子的拍卖程序,案外人周忠义以别墅土地使用权证为自己所有提出执行异议。
而周忠义,正是周俊强的父亲。
马锦胜在庭审中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马锦胜一共向周俊强和周忠义转款310万元。
“我们推测,马锦胜挪用我们的钱,就是和周俊强建设了几套连栋别墅,被保全的这栋是其中一套。”丁昌友说。
丁、蒋两人的代理律师张柄尧解释说,一般而言,城市居民是无权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的。但此前城乡统筹和灾后重建过程中,政府推出联建房政策,即当地村民出地,社会资本出钱。联建房建好后,大家依联建协议分房。
“当地村民出地,外面人出钱,这种修建肯定是有分配协议,这套房子是属于马锦胜的。”张柄尧说,8月29日,武侯区法院就执行异议时举行了听证会,若执行异议申请不成立,对方还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继续“赖”下去,要债一事仍漫漫无期。
2019年3月,马锦胜被武侯区人民法院列为“老赖”,限制高消费。
张炳尧说,为了推进判决执行,他调查过马锦胜名下的财产,除查封的别墅外,另外还有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锦尚木雕艺术有限公司80%股权。目前,股权已被法院查封。
“作为工艺美术大师,他有许多作品,一套作品上万元,可是这些作品属于公司,法院只能执行股权,没法直接拍卖公司财产。”张柄尧说。
另一份可以证明马锦胜具备执行能力的材料为,2014年,成都锦尚木雕艺术有限公司将公司名下的动产在崇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做了抵押登记,登记信息显示,客厅系列木雕产品有2000套,1万元/套;卧室系列2000套,1万元/套,高档卧室系列250套,2万元/套。
“你说他会没有钱么?光卖给我的木雕产品就有二十几万元。”丁昌友称,大合仓商馆有一个名叫“润物轩”的木雕店,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不属于马锦胜,但他是这个店的实际控制人,平时他就在这里活动。
马锦胜:
起诉前一个月,丁昌友拿走了土地使用证及土地流转协议
丁昌友:胡说八道
在庭审中,马锦胜为证明自己曾经买过地,丁昌友和蒋明星也知晓此事,向法院提供了自己与周俊强签订的《酒店合作开发协议》、他和周俊强跟刘元奎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书》、他向周俊强等人的《银行卡取款凭条》等转账凭证7份,以及2017年8月28日署名“周俊强的《情况说明》、2017年1月17日署名“周俊强”的《关于代为办理土地流转及与刘元奎合作开发酒店事宜的情况说明》、2017年1月17日署名“都江堰市滨江社区”的《关于都江堰市滨江社区草庙子土地流转的情况说明》、2017年3月12日都江堰市大观镇滨江村村委会《情况说明》、2017年1月20日刘元奎《关于合作开发都江堰大观镇滨江村土地的情况说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锦胜与周俊强、刘元奎签订的协议,属于马的个人行为,成果也归他个人所有,与蒋明星、丁昌友无关。而且,这些证据都是本案审理过程中产生的证据,缺乏蒋明星和丁昌友起诉前从事合伙事务的直接证据,因而缺乏说明力和说服力。另外,马锦胜主张已经购买和流转的土地,至今依然在刘元奎手上,依然未过户,无法与马锦胜的主张相印证,所以马锦胜挪用丁、蒋两人出资的事实成立。
8月31日,记者电话联系上马锦胜,对于此判决,融易新媒体,他依然不服。
马锦胜说,此事的本质就是三人合作不成功,两人想退股的经济纠纷。他花了510万元向刘元奎买了地,蒋明星和丁昌友知晓此事,到了2013年,大家觉得升值空间不大。
“一开始我找了一个人,打算650万元把它卖掉,他们非要卖800多万。”马锦胜说,在起诉前的一个月,丁昌友把刘元奎的土地使用证以及与村上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全部拿走了,“他不承认自己拿走了,然后一个月后我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对于这个说法,丁昌友予以否认,称其胡说八道。
马锦胜否认资产转移,称对方可以核查自己的资产痕迹。
简单沟通后,马锦胜与记者约定9月2日见面再聊,此后记者再次致电,发现电话被拉黑、发短信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