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2 22:20:48来源:融易新媒体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
以下为全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7日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更好发挥其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利用现有“拨改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企业抗疫纾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企业、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给予信贷支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统筹省级相关文旅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为文旅企业纾困解难,融易新媒体,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力度。(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实施专项金融支持。制定支持文旅企业专项金融服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灵活便利的金融产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建立金融支持重点文旅企业推荐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积极为文旅企业融资增信,鼓励金融机构认可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对文旅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文旅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用好华中文交所“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文旅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国有投融资平台采取股权投资形式,支持文旅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
(四)延长企业保险期限。对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投保公众责任险的旅游景区,鼓励保险机构给予适当延长保险期限的支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