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13:10:09来源:融易新媒体
财政部网站4月29日发布《关于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正式启用通行费电子票据,使用范围适用于征收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ETC用户可登陆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对通行费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验;未办理ETC卡的用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时,可暂时按原有方式获取通行费票据。《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正式启用通行费电子票据。使用范围适用于征收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通行费电子票据的票据代码为8位,编码规则:第1-2位代表财政电子票据监管机构行政区划编码,第3-4位为02,第5-6位为99,第7-8位代表财政电子票据年度编码。票据号码为10位,采用顺序号,用于反映财政电子票据赋码顺序。
财政部建设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管理平台,并与交通运输部系统对接,为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的ETC用户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套印财政部财政票据监制章。各地财政部门通过该平台查看、下载本地区通行费电子票据,融易新媒体,及时进行归档,并履行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