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03:17:49来源:融易新媒体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就业、增收、民生、税收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小微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诸多问题尚待解决,因此,所有类型的商业银行都需要不断深化和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将主要从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以及监督检查情况五方面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开展监管评价。
这是监管部门为考核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而开展的升级版“考试”。相较以往,这次“考试”更加强调“精细化”和“差异化”。
过去,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考核,主要集中在银保监会“两个/三个不低于”“两增两控”框架,以及央行“三档两优”下的准备金率优惠框架。考核指标相对分散,更注重强调总量增长,对于不同类型银行间的差异化特点考核不够灵活。
《办法》在这些方面做了完善和提升,考核指标的设计上体现了提高差异化、精细化的思路。例如,增设了“分层考核指标”,根据不同类型银行不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质,在考核口径上设定差别权重。对于客群以小微企业为主的区域性中小银行,考核口径聚焦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贷款,大中型银行则聚焦单户授信3000 万元以下的小微贷款。
精细化考核是为了差异化施策。一些专家认为,这样的考核设计旨在鼓励不同类型的银行更专注地做擅长的事,融易新媒体,引导银行业细分小微企业市场和融资需求,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开展差异化竞争,最终实现银行业在这一业务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一定程度上遇到了同质化竞争的瓶颈。倘若陷入恶性竞争的桎梏中,无论是银行机构抑或小微企业都将受阻,没有赢家。
因此,要想寻求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商业可持续,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应立足各自实际,突出经营特色,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当不同类别的银行机构从狭窄的胡同中分流出来,才能认清自己的道路,并将同行之间的竞争转为真正意义上的“竞合”,最终实现双赢。
从需求端看,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更需要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例如,生存期的小微企业,偏向信用贷款,需要信贷产品能及时获取;平稳期的小微企业,更需要循环授信类产品,保障资金流动稳定;扩张转型期的小微企业,对资金管理服务需求较大;成熟期的小微企业,偏好低利率的贷款产品,对供应链整合服务的需求较大。如果商业银行“一刀切”,只提供同质化的金融服务,供需矛盾将日趋突出。
从供给端看,商业银行机构类型繁多,在资本实力、组织架构、服务范围、市场定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类型商业银行有各自不同的优势和特点,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才能发挥差异化竞争优势。例如,大中型银行资金实力雄厚、投研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拥有技术和渠道优势,应着力做好集团客群或产业链相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做大规模。同时,发挥“头雁”作用,带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整体质效的提升。城商行、民营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农合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性法人机构,长期深耕于小微领域,拥有地缘优势和深厚的客户基础,应立足主业,做细、做深、做精,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样的信贷产品和更灵活的金融服务。
此次出台的《办法》,正是这种差异化思路的系统阐释,符合当前小微企业在融资和发展过程中的切实需求。监管部门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强调差异化,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管激励和引导作用,督促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进而更好地支持普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