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5 00:34:05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大政发〔2020〕5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分为6章26条及附件《大连市综合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六个放开、四个取消、四个调整、四个新增、一个放宽。
六个放开
1.以学历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融易新媒体,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以职称评定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3.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4.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
5.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放开年轻子女投靠我市户籍父母落户限制。
6.放开“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同时办理,随迁人员有工作的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落户限制。
四个取消
1.取消新市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
2.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条款。
3.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就业社保缴费基数”积分指标项。
4.取消投靠落户政策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款,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落户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