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15:52:56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 马先震)3月2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居然之家的一家分公司上榜。第2项,蒲城县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显示,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城市公交广告位以及居然之家商城广场等发布“抽奔驰 送家电 开业买爆款 超级最低价,低至3.16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2019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融易新媒体,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蒲城县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0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东城大道与东风路十字西南角,法人代表为王锡忠。居然之家蒲城店是集团公司第386家分店,西北分公司第46家分店。项目一至四层,总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蒲城店以“高端、时尚、名品”为商场经营定位,打造蒲城地区品牌档次最高、购物环境最好、服务最规范的一站式家居建材购物体验中心。其中一层规划为精品陶瓷卫浴馆,二层规划为靓屋灯饰馆,三层规划为时尚软体家具生活馆,四层高端定制体验馆。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居然之家”)由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阿里巴巴集团、泰康人寿保险集团等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是以家居为主业,以大消费为平台,业务范围涵盖室内设计和装修、家具建材销售、智慧物流、商业会展、金融服务、院线餐饮、儿童娱乐、体育健身、数码智能、居家养老等领域的大型商业连锁集团公司。截至2019年底,居然之家门店网络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220个城市,签约门店数量达到660家,累计开店数量达到380家,年销售总额超过850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