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7 11:32:33来源:融易新媒体
截至12月18日,累计减持688万股,持股比例从15%下降至10.13%。
今年先后两次启动“百万级”减持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9月30日,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泰永长征9332.9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4.67%,为第一股东;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持有泰永长征1902.75万股,持股比例为11.15%,为泰永长征第二股东。
今年以来,长园集团共计启动了两次减持计划。
2019年2月26日,泰永长征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显示,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公司”、“本 公司”)股份 1829.1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的股东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31.6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9月19日,泰永长征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显示,2019 年 9 月 18 日,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园集团累计减持 5,144,079 股(约514.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4%。
9月19日,上述公告,即《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显示,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股东长园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长园集团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341.43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 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累计减持688万股 持股比例降至10.13%
上述公告显示,截至9月19日,即长园集团在今年启动的第一次减持计划期满后,长园集团累计减持 5,144,079 股(约514.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4%。
另外,长园集团在今年9月启动的第二次减持计划,截至12月18日数据,公告显示,在2019/10/24、2019/12/12、2019/12/13、2019/12/16、2019/12/17,长园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泰永长征119.6万股。在2019/12/17、2019/12/18,长园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泰永长征54万股。
合计截至9月19长园集团累计减持泰永长征的股份数,以及截至12月18日的减持股份数,即截至2019年12月18日,长园集团合计减持泰永长征688.01万股。
根据公告,截至12月18日,长园集团在泰永长征的持股比例为10.13%。即从最初的 15%的持股比例下降至10.13%。
需要注意的是,长园集团今年二月份的减持计划,其减持原因显示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九月份的减持计划,其减持原因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利用效率”。
对于长园集团的减持计划,泰永长征在12月19日公告中表示,融易新媒体,长园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