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1 10:33:58来源:融易新媒体
11月8日证监会网站消息,国海证券的配股申请终于通过!而这距离首次提出,已过艰苦3年。
早在2016年,国海证券就开始筹划配股事宜,并于同年7月,该配股事项就得到广西国资委批复,国海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也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国海证券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股票。直到2018年11月,国海证券才再度发布第一大股东承诺全额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并披露了2016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第二次修订稿。
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证券行业发展较为依赖核心资本的扩张,加之如今券商都加速发展“重资本”业务,该业务对券商自身的资本要求较高,券商的募资需求也更加强烈,“今年来券商发布配股计划的较多,一来是因为券商融资需求较大,二来今年市场行情回暖,配股募资受募资时机和所属行业经营情况影响较大,在行情好的时候发行成功率较高,相比定增来说审核时间更短,实施难度更低。
据Wind统计,截至11月7日,今年已有10家上市券商公布了股权融资计划,计划融资总额达785亿元,其中375亿元为定增融资,410亿元为配股融资。
配股之路坎坷
其实国海证券早在2016年就已经开始筹备通过配股方式募资,彼时的配股预案中提到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2646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共投向5个投资项目。
据深交所公告显示,早在2016年6月,国海证券就对外披露正在筹划向原股东配股事项。同年7月,该配股事项就得到广西国资委批复,国海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也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国海证券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股票。
2016年12月,配股申请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然而配股刚审核通过,当月 14 日收市后,有媒体刊发“国海证券一负责人失联”等报道,内容涉及公司已离职员工张杨等人私刻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进行债券交易,由此引爆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
国海证券也因该事件紧急停牌,并开始接受广西证监局对公司债券等相关业务的现场检查。自此之后,长达近2年时间,配股事项均未被提起。
直到2018年11月24日,国海证券才再度发布第一大股东承诺全额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并披露了2016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第二次修订稿。
2019年4月20日,国海证券第一次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10月22日,国海证券在《关于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回复的公告》中进行了第二次回复,国海证券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告知函要求,经认真逐项核查,完成了对告知函所涉及问题的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两次配股问询问题中,均有对国海证券因“债券事件”受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问询。
国海证券在回复中表示:2018年9月6日,发行人接到监管部门通知,决定解除对发行人采取的相关限制业务措施,恢复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新开证券账户及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
2019年1月4日,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了《关于国海证券配股事项的监管意见书》,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情况出具如下监管意见:未发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监管问询,发行人因“债券事件”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国海证券表示,公司因“债券事件”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为监管部门基于监管职能而采取的非行政处罚性的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
发行人律师认为,债券事件已经妥善处置完毕,公司相关业务限制已经解除,相关监管措施所涉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示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认为,债券事件已经妥善处置完毕,公司相关业务限制已经解除,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影响。
在第二次《关于请做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监管又问询国海证券,对债券事件的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如何,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已经健全完善并有效执行。
国海证券表示,公司认真吸取事件深刻教训,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整改。顶层设计上加快推进战略、财务、人力、风险管理“四统一”建设,微观上下大功夫对人员管理、流程、制度、信息技术等进行优化完善,实现合规、风控、内控对人员、机构、业务、产品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