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23:51:34来源:法治日报
“出了问题进行积极补救整改,通过验收的,可以免予过重处罚,这就相当于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安徽省人大代表、池州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安徽醉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孙千慧深有感触地说。
这起案件的办理给了检察机关诸多启示,石台县检察院也由此推动类案治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刑事处罚、民事赔偿均已完成,那么行政处罚呢?行政机关认不认合规结果?涉案企业负责人忧心忡忡。”石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正华说,《办法》一个亮点就是“行刑反向衔接”,对积极履行合规承诺、合规整改通过的企业,审慎适用吊销执照、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列入黑名单和降低信用等级等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处罚方式,减轻行政处罚对企业过重的负面影响。这一制度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处罚与检察机关合规整改结果互认,让很多企业有了“安全感”,尤其在无意间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时有了一个救济渠道,也不会受到重复侦查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