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2 06:45:38来源:工人日报
该负责人认为,在推动这类AI应用时,要把握好创新、伦理以及法律之间的平衡,“既要防止滥用也不能因噎废食,既要尊重逝者也要确保其使用方式对生者起到健康积极的作用。”
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麻策律师表示,“复活”行为是人工创造的“永生”,挑战了传统生死观念,应当进行伦理审查。从法律层面看,AI“复活”亲人可能涉及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争议。个人数据遭用于训练数字分身模型,涉及数据采集、使用的知情权和决策权问题。
谢永江指出,《民法典》规定逝者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不得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如受到侵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近亲属利用AI技术‘复活’逝者的行为,属于私人行为,不应禁止,但是如果公开展示,则应注明是利用AI技术‘复活’的形象,以免引发社会公众或利害关系人的误解。”谢永江说,如果有多个近亲属,原则上应就“复活”行为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关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法规要求,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须进行审查和备案,以确保安全可控,提供类似‘复活’服务也应当纳入监管范畴,特别是当相关用户可能利用该类功能进行诈骗、误导等行为时。”麻策认为,数字永生是全新的社会发展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则,在此情况下,要加强立法、明确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