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0 03:49:19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积极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进程,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文本中完善了数字经济的规范化管理。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积极完善数字经济的相关行业规范。浙江、广东、河南、江苏、贵州、上海、福建、安徽、北京、湖南等地先后出台规范数字经济及数据应用的促进条例和发展条例,促进数字经济有序发展,为当地数字经济发展设立“新航标”。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融易新媒体消息,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中国行为法学会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部主任王春晖认为,推动数据要素商品化、社会化形成数据生产要素市场,是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新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进一步规范现有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完善数据出境制度的衔接流程,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化保障。
业内专家建议,要加快制定数据产权相关法律,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体系,制定国家数据要素登记制度,为各地开展数据要素登记工作提供指导。(刘子璇、王檬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