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7 10:20:38来源:大河网
以“刷量”“人气”为关键词搜索,可得到包括直播数据、微博小红书买赞、抖音快手互粉等结果,几乎涵盖所有平台的数据造假服务。50元可买一万观看量,花2元可买一万点赞,一些直播间里的百万人气只需5000元即可营造。
在网络平台上,有买粉丝量的,有买人气值的,也有买排名、热门的。除了可刷粉丝量、评论量、转发量外,还能在直播中刷出“某某进入直播间”“某某正去购买”等的效果,给人造成直播商品十分抢手、人气很旺的错觉。
流量作为数据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其人气、实力和口碑,同时也有助于用户降低甄别和筛选的成本。但虚假流量则不然,通过自动化和人工等作弊手段,制造虚假数字,通过刷量造量,目的是引爆眼球,欺骗观众,误导观众。
虚假流量不仅影响社会议程设置,而且误导社会舆论。暗刷流量形成的灰色产业链,破坏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社交和资讯类的虚假流量,会助长谣言传播,而且还有网络公关公司借着手中的虚假流量渠道,对互联网公司进行勒索,阻碍创新价值的实现,降低诚实劳动者的创业信心,干扰人们对网络产品价值及市场前景的判断。
虚假流量大行其道,流量就失去了意义。
虚假流量之所以治理难度较大,主要由于其游走在法律边缘,且许多相关环节已经产生流量依赖。告别虚假流量,需要多方给力。一方面,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虚假刷量的处罚力度,强化数据共享和联动,推行网络实名制,提高识别和防范灰色产业链用户及其违规行为的能力;一方面,融易新媒体,对于作弊者应实施信用惩戒,将违规者列入失信黑名单中。对于票房数据等,可交由权威、客观的第三方统计和监督,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我们对各种数据、排名应当理性看待,从盲目的流量崇拜中走出来,把客观科学的评价导向树起来,共同打造真实、公正、诚信的网络环境。(作者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