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30 04:09:48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于近日公布的《关于对杨腾采取自律措施的决定》(〔2020〕15号)显示,经查,当事人杨腾在参加证券业协会2020年6月28日组织会员单位内部开展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科目中,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相关规定。为此,融易新媒体,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对其采取开除的问责措施。
经调查审理,证券业协会拟对杨腾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自律措施意向告知书》(〔2020〕3号)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杨腾未向证券业协会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等相关规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对杨腾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按规定录入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8日,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陈勇为法定代表人、第二大股东、总经理,持股比例32.46%,李真为大股东、实控人,持股比例44.10%。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采取自律措施:
(一)能够配合调查,并如实说明相关违规事实的;
(二)主动自查自纠,或者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三)过失违规的;
(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的;
(五)所在机构已经给予惩戒处理的;
(六)其他从轻、减轻或免除的情形。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杨腾采取自律措施的决定
〔2020〕15号
杨腾:
经查,你在参加我会2020年6月28日组织会员单位内部开展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科目中,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情形,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的相关规定。为此,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对你采取开除的问责措施。
经调查审理,我会拟对你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自律措施意向告知书》(〔2020〕3号)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你未向我会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等相关规定,决定对你采取停止执业两年的纪律处分,并按规定录入我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和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你如对本自律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书面申请复议。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