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0 16:02:47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7月21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601997.SH)于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本次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公司于7月21日发布的《关于二次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显示,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厦门国贸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60亿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8.00亿元,认购金额为认购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精确到人民币分。贵阳市国资公司认购金额为8.29亿元,贵阳投资控股认购金额为1.66亿元、贵阳工商产投认购金额为1.18亿元;贵州乌江能源认购金额为0.50亿元;贵阳城发集团认购金额为3.00亿元;百年资管认购金额为9.60亿元;太平洋资管认购金额为3.00亿元。
10月16日,贵阳银行发布《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根据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439号)》的要求,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回复如下。
问题一显示,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及相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相关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答复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违反国内监管规定而被国内监管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经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公司自2017年2月4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共遭到央行及银保监会处罚23次,金额共计1296万元。
其中,罚款超过50万的有9宗。2017年2月4日,贵阳银行因违规查询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遭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开具罚单(贵银征信罚字[2017]第1号)并罚款50万元。
2017年8月31日,贵阳银行毕节分行因违规办理委托贷款遭中国银监会毕节监管分局中国银监会毕开具罚单(毕银监罚决字[2017]4号)并罚款50万元。
2017年9月8日,贵阳银行及其总行营业部因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融易新媒体,遭贵州银监局分别开具罚单(黔银监罚决字[2017]13 号、14号)并分别罚款50万元。
2018年11月20日,贵阳银行因自有资金通过投资资管计划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通道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提供回购承诺、开办新业务未坚持内控优先遭贵州银监局开具罚单(黔银监罚决字[2018]18号)并罚款90万元。
2020年6月28日,贵阳银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遭贵州银保监局开具罚单(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并罚款50万元;同日,因理财资金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遭贵州银保监局开具罚单(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并罚款50万元。
2020年6月29日,贵阳银行因代为履职超过规定期限、股东出质银行股份未向董事会备案、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企业提供授信遭贵州银保监局开具罚单(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10号)并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