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5 22:32:01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10月12日,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基因”,300676.SZ)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1万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0010万股,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12亿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同日,华大基因发布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20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深交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华大基因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其中,《审核问询函》问题1指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1193.72万元,拟用于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而《审核问询函》问题3指出,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华大基因货币资金31.12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7.98亿元、其他流动资产0.91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5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60亿元、长期股权投资1.53亿元。
请发行人华大基因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的具体情况;(2)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3)结合所处行业及发展阶段、货币资金余额和债权债务情况、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预计未来大额资金支出等,分析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募集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华大基因答复称,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12亿元,其中库存现金5.80万元,银行存款30.97亿元,其他货币资金1528.63万元,上述货币资金主要支撑公司正常的运营发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0年6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79837.44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总金额为20494.99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等,不涉及投资事项,合计9105.02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计25975.33万元。
发行人的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79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20.12亿元,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为36729.24万元,以三年建设期平均投资估算,未来建设期内每年需要12243.08万元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