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9 06:32:08来源:融易新媒体
全球5G建设如火如荼,美国、韩国、欧洲均发布了雄心勃勃的战略目标,与此同时,中国主要城市的5G建设也稳步实施;记者从产业链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国内5G预商用的日期正日益临近。
就在全球即将迎来4G向5G过渡的关键阶段,专利战的迷雾再度出现。苹果与高通耗时数年的专利官司于近日达成和解,但苹果将为此支付60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另一家通信设备巨头爱立信也在4月中旬被曝出遭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突击检查。
如果回溯历史就会发现,每当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换代的阶段,反垄断调查就会接踵而至,例如2013年11月,当时正从3G向4G过渡,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当然,时间点上的重合或许只是巧合,但围绕5G的专利互搏可能才刚刚开始。
5G前夕设备商巨头遭调查
爱立信近日遭遇的突击检查据悉与手机厂商的举报有关,爱立信被投诉在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市场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市场总局还对爱立信北京办公室进行了现场取证。
爱立信随后回应称,由于相关企业对爱立信在中国知识产权许可业务的投诉,市场总局近日启动了对爱立信相关许可业务的调查;同时,爱立信表示将全力配合此次调查。
作为2G、3G、4G移动通信标准的主要贡献者之一,爱立信掌握了大量通讯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同时,爱立信也与许多中国手机厂商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包括华为、中兴、小米、TCL和海信等,也正因此,爱立信与中国手机厂商的专利纠纷也一直存在。
2015年的一项统计显示,爱立信在全球各地拥有超过3.5万个获批专利,与大多数主要行业伙伴签订了100多个专利授权协议。爱立信2016年度报告显示,其知识产权(IPR)年收入在2016年达到了100亿瑞士克朗,共占其总收入的7%。
2013年启动的高通反垄断调查是由于高通涉嫌滥用无线通讯标准,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后,高通认罚60亿元。针对爱立信的调查尚未有定论,但上述两宗案件发生的时间均为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换代的关键期,其中是否蕴含着某种巧合?
GSMA大中华区战略合作总经理葛颀向记者表示,上面两宗案件在时间点上可能存在巧合,但专利检查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即使不在特定时间点也会有很多的专利检查,“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只要设立了就要得到遵守,监管部门也会更关注设置的规则有没有得到遵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5G发展已步入快速上升期,市场总局此时调查爱立信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行为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是市场总局在收到手机厂商举报后,经初步审查,判断爱立信可能存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行为;二是市场总局可能借此契机整顿通信行业内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5G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
移动通信领域反垄断频发
另外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反垄断案件是,针对美国IDC公司滥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华为在2013年6月向国家发改委提起了反垄断调查,这起事件最终以IDC承诺取消向国内企业收取高额专利使用费结束。
上述多起案件也从侧面印证了通信领域一直是反垄断调查的高发区,邓志松告诉记者,我国关于专利的反垄断调查案件和反垄断诉讼,主要发生在通信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领域。
记者注意到,爱立信此次遭遇检查以及华为诉IDC案均与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相关。但是,在高通与苹果这一轮的专利对弈中,中国和德国的专利法院曾裁定苹果侵犯了高通公司的非标准必要专利。
据了解,标准必要专利是指为了实施行业内公认的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非标准必要专利通常有替代性的技术,非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而且一般不承担根据FRAND原则(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件)许可专利的义务。
“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可能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所以标准制定组织要求标准必须要专利持有人承诺以FRAND原则许可所有标准实施者利用其专利。”邓志松向记者说道。
事实上,早在高通案中,违反FRAND原则制定不公平高价、搭售非标准必要专利、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已是通信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再以华为诉IDC案为例,当时的资料显示,按照一次性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IDC给华为10.54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报价,是给苹果公司的19倍,是给三星的2倍多。
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目前已经是移动通信发展速度最快、用户最多、网络规模最大的国家。邓志松向记者表示,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飞速发展,必然伴随着与国外美欧通信巨头的激烈竞争与贸易摩擦,各大企业都在抢占标准必要专利的战略制高点,这就为专利相关的垄断纠纷提供了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