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1 11:05:23来源: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8月24日电 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网站24日公布了8张罚单,天山农商行2家支行因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共计被罚200万元。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站截图
处罚信息显示,天山农村商业银行水磨沟区支行和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新疆银保监局于2022年8月20日对上述两家支行分别处以50万元、150万元的罚款。
同时,上述两家支行的多名管理人员也同时被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卢仁星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水磨沟区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八万元。
李建杰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彭文涛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八万元。
赵惠萍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行长期间,融易新媒体,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八万元。
任磊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八万元。
张峰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被新疆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八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注册资本30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