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3 23:13:07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南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江苏通州华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华商村镇银行”)存在发放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通州华商村镇银行大股东为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易新媒体,持股比例为7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全文: